四川省医院协会青年药师科研专项资金项目平台
微信

遂宁市第三人民推行“党员积分制”强化党员先锋模范引领作用

 时间:2018-02-01 14:04:44

“一个党员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不到 11 次减 1 分……”这是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检查评分标准中的一条。医院党委为加强党员管理,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台了《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一年为周期,对所有党员实行积分制考核。

积分怎么“攒”?

党员积分制管理分为基础分(基础分为90分)和加奖分两个部分,考核标准围绕“思想政治好、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好、岗位技能好、完成任务好、服务群众好”六个方面设置,每项指标内包含若干要素,达到相应要求的给予得分,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扣分。加奖分上不封顶,符合相应奖励条件的党员给予加分,不符合的不予加分。党员基础分与加奖分得分之和为其累积得分。

           严格考核环节 加减分“透明化”

积分管理按照“党员自评、支部评定、党委认定”的程序进行,考核过程中充分保障党员对积分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积分情况定期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日常记实性积分管理由各党支部具体负责,每年考评一次。每位党员在每年12月下旬对照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表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给出本考评期自评分,并交所在党支部。每年1月中旬各党支部须将所属党员前一考评年度的考评分和加权平均分报送党委办公室审核,党委办审核后提交院党委进行认定。

党员考核评优 积分成为硬指标

考核结果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相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通过积分制管理,使各位党员更加明晰行为界限,更加注重创先争优。

考评年度积分达95分及以上,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等可评为“优秀党员”,由党委给予通报表扬;80分及以上的党员认定为“达标党员”;79分至70分的党员认定为“警示党员”,69分及以下的党员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由党支部负责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取消其当年党内评优评先资格。扣分达1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的实施后,遂宁市第三人医院把党员参与集体活动、社会服务、调查研究、干事创业等内容全部融入积分制管理体系中,不断增强党员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把积分制管理与医院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使广大党员自觉履行权利与义务,不断激发内在工作活力,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形成以“党员积分制”管理为抓手,各类活动为载体,党员自觉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为内涵的党员管理新格局,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手抓、两手硬”。 (李科)